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4628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 生成日期: | 2020-06-0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金宝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房屋;奖励;国有土地;补偿;南京市;补助;货币;补偿补助奖励规定;搬迁;房屋征收补偿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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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2019年南京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精神,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新修订了《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建征字〔2019〕490号),南京市房屋征收指导中心同时下发了《关于修改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区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修改原各区自行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新规定经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制定依据
1、《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318号);
2、《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建征字〔2019〕490号)。
三、主要内容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精神和市建委有关要求,新的《金宝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主要在四个方面做了调整,旨在进一步提高被征收人选择保障房的积极性。
一是取消了原住宅房屋货币安置奖励费。即对原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中,对于放弃安置房源的40%货币奖励予以取消。
二是制定了新的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奖励规定。即对于被征收人(含最小户型托底保障)放弃征收安置房和项目提供房源的,其40%货币奖励取消后,可给予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00元/㎡的货币奖励。
三是补充了安置房申购优惠条款。对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其申购征收安置房销售的价格依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在评估价10%以内优惠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10%的优惠幅度。
四是取消了搬迁率奖励。即对原条文住宅房屋补偿第九条关于“全额计奖期启始日起60天内,项目整体搬迁率达100%,每个权证奖励3万元”的搬迁率奖励费予以取消。
四、生效日期
结合市政府常务会精神和《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建征字〔2019〕490号)有关规定,新政措施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我区2020年1月1日后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按新规定执行;在此之前已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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