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6460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金宝博 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2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教育收费公示表(南京市小学教育收费标准)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收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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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公示表(南京市小学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住宿费 | 400 (一级) 350 (二级) 250 (三级) | 宁价费〔2012〕241号 | 1.少数硬件设施好、服务有特色,且实际成本超过收费标准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另行核定。 2.农村公办小学免收寄宿生住宿费。 |
社会实践活动费 | 80 | 宁价费〔2004〕373号 | 1.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 2.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3.仅限城市中小学。 |
校服费 | 按实收取 | 宁价费〔2004〕373号 苏价费〔2010〕336号 | 1.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2.农村小学不作要求。 |
伙食费 | 按实收取 | 宁价费〔2011〕20号 |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
说明 | 1.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借读费教育。免课本费办法按宁教财〔2008〕5号文件规定执行,免作业本费办法按宁教财〔2011〕3号文件规定执行。 2.按照宁教财〔2017〕22号文件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费用减免政策,减免项目包括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
学生资助工作电话 | 学校联系人: 电话: | ||
投诉电话 | 南京市教育局:83639901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教育局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