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646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金宝博 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2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教育收费公示表(南京市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收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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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公示表(南京市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
学 费 | 一般高中 (二星级以下高中) | 500 | 宁价费〔2007〕267号 | |
市重点高中 (二星级高中) | 650 | |||
省重点高中 (三、四星级高中) | 850 | |||
代 收 费 | 代收教材 (含磁带)费、作业本费 | 320 | 宁价费〔2007〕267号 | 1.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
校服费 | 按实收取 | 宁价费〔2007〕267号 苏价费〔2010〕336号 | 1.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2.农村中学不作要求。 | |
社会实践活动费 | 按实收取 | 宁价费〔2007〕267号 | 1.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2.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 | |
服务性收费 | 住宿费 | 400 (一级) 350 (二级) 250 (三级) | 宁价费〔2012〕241号 | 1.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2.少数硬件设施好、服务有特色,且实际成本超过收费标准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另行核定。 |
伙食费 | 按实收取 | 宁价费〔2011〕20号 |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 |
说明 | 1.按照宁教财〔2017〕22号文件规定,执行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 育费用减免政策,减免项目包括学费、代收教材费、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 动费、住宿费。 2.按照苏教办〔2015〕14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 |||
学生资助工作电话 | 学校联系人: 电话: | |||
投诉电话 | 南京市教育局:8363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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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