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6465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金宝博 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2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教育收费公示表(南京市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收费标准)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收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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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公示表(南京市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 | 1.住宿费 | 按文执行 | 苏价费〔2002〕369号 | 1.学期末,代收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中专校举办的三、二分段或五年一贯制大专班,其后两年的收费标准,按第四年级时公布的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 3.实习材料费按照宁价费〔2008〕276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2.代收费 | 320 | 宁价费〔2002〕263号 | ||
职业高中 | 1.住宿费 | 按文执行 | 苏价费〔2002〕369号 | 1.学期末,代收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实习材料费按照宁价费〔2008〕27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2.代收费 | 320 | 宁价费〔2002〕263号 | ||
说明 | 1.职业学校招收的综合高中学生收费按宁价费〔2000〕280号文规定执行。 2.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宁财教〔2017〕22号)。 3.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宁财教〔2017〕22号)。 4. 按照苏教办〔2015〕14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 |||
学生资助工作电话 | 学校联系人: 电话: | |||
投诉电话 | 南京市教育局:8363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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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