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6746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7-0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金宝博 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鼓政〔2021〕82号 | 关 键 词: | 行政处罚;赋权;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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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宝博 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金宝博 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宝博 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号)、《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省司法厅《关于南京市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司函〔2020〕43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进一步整合执法主体、下沉执法重心、优化执法力量、创新执法方式,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一套清单管权责、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一个网格管治理的基层治理新模式,探索建立适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切实提升我区基层综合治理能力。
二、赋权范围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南京市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司函〔2020〕43号),经省政府批准在金宝博 各街道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事项范围如下:
1、宗教事务、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2、《省指导目录》中的物业、城乡规划、市容环卫、市政工程、城市绿化、户外广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人口与计划生育、人民防空、无照经营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本次赋权共涉及6个部门、84项行政处罚权,其中民族宗教事务局18项、住房保障和房产局14项、人民防空办公室4项、城市管理局35项(附8项行政强制措施)、市场监督管理局9项(附7项行政强制措施)、卫生健康委员会4项。
三、赋权原则
1、区职能部门在街道办事处设有对应机构及派出人员,具备履行条件的,优先下放。
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区职能部门在街道办事处没有对应机构,但街道有职能相近科室可以代为履行的,鼓励下放。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3、区职能部门在街道办事处没有对应机构,但有相关人员可以代为履行的,酌情下放。
民族宗教事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区职能部门在街道办事处没有对应机构或派出人员,又不宜通过代为履行的;需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检测设备行使的;需要履行重大决策程序的;不予下放。
四、实施步骤
(一)公布赋权事项清单。区政府向社会公布赋权事项清单,并向市委编办、市司法局报送备案。自2021年7月15日起,清单上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由各街道办事处以自己名义、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原实施机关不再行使。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二)组织赋权事项培训。区司法局、区委编办负责牵头督促部门对街道开展赋权事项业务培训;6个赋权部门负责拟定培训计划,集中组织培训;13个承接街道负责按照承接“三个原则”,明确各类事项参训人员,集中接受培训。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受训人员范围。
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前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各街道办事处作为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统一使用区司法局提供的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可根据赋权部门实际要求,进行适当调整;综合行政执法文书统一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统一使用换发的“综合行政执法证件”,原行政执法证件作废并回收;在新执法证件换发前,原执法证件依旧有效。
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
(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各街道办事处作为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案卷评查制度等,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司法局通过执法数据半年统计及通报制度、定期案卷抽查评审制度、组织赋权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活动等,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的检查和监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各相关部门和街道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协调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司法局、区委编办负责牵头抓总,保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工作顺利实施。赋权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通过汇编业务指导手册、开展典型案例评讲、组织街道相互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执法业务培训;在清单公布一年内,赋权部门应对相关案件进行现场教学、全程指导,并对一年期限内的案件质量承担监督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应主动明确受训人员,积极配合赋权部门做好执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际办案能力。
(三)完善职责界定。赋权事项划转移交后,原部门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12345热线工单、来信来访等投诉举报事项的职责不作调整,但针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投诉举报事项,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理,原部门应予以配合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等合法权益,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引发的复议或诉讼,各街道办事处为被复议或诉讼的主体。
(四)加强队伍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要指导各街道做好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强化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全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相结合、行政处罚和教育引导相结合,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良好执法形象。
开展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工作,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执法体制创新工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和要求,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金宝博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清单
政策解读链接:
//jbbofficial.com/glqrmzf/202107/t20210709_3032505.html
//jbbofficial.com/glqrmzf/202107/t20210709_3032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