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79091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9-1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 ||
文 号: | 鼓政办〔2023〕49号 | 关 键 词: | 学前教育;教育局;行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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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健康优质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注重补短板、强弱项、树品牌,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谱写新时代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学前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的重要任务和重点民生领域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并放在优先位置。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协同负责的工作机制,优化顶层设计,强化支持保障,严格督查考核。
(三)坚持普及普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巩固普惠成果,提高公办资源覆盖率。以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为导向,强化均衡发展,促进园际间协同发展。
(四)坚持安全优质。筑牢安全底线,强化安全保障,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安防水平。优化办园模式、经费投入、师资配置等,着力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幼儿园办园质量,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坚持科学保教。传承、弘扬陈鹤琴“活教育”思想,持续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健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促进每一名幼儿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双向衔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目标
政府主导的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普惠优质的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经费投入更加充分合理,教师社会地位和专业素养持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和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布局合理、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到2025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65%,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2%以上。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不低于65%,名特优教师数量位居全市前列,示范引领作用更加明显。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普惠性资源配置
1.优化资源布局。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优化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配置。坚持政府主导,持续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进一步构建公办为主、非营利民办为辅、方便就近、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巩固提高公办幼儿园覆盖率,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积极推动办园困难的集体所有制幼儿园管理机制变革,着力实施名园“北上西进”战略,按照“名园扩量、引领辐射、提质增效”的原则加快幼儿园集团化建设的步伐,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战略转型。在保障学位供给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标准班额办园,在保障3—6岁幼儿普惠性学位供给和保教条件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2—3岁幼儿积极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合理规范收费标准,实施托幼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市规划资源局鼓楼分局、区卫健委)
2.提升普惠水平。全区“十四五”期间新改扩建幼儿园10所。加快公办园建设,公办园覆盖率达65%,新建幼儿园原则上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设施、空置中小学校舍等资源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大力支持老、旧园改造扩建,扩容增效。尽快启动华贸配建幼儿园、苏宁檀悦配建幼儿园、金燕路保障房幼儿园的建设和使用,研究落实办园主体。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幼儿园,完善机制,督促其规范办园行为,帮助其提高办园水平,引导更多优质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市规划资源局鼓楼分局、区建设局)
3.探索“幼儿园、家庭、社区”共育模式。试点两年制、半日制、定时制等混合学制,主动适应未来人口结构的周期性变化所带来的多元需求。积极探索具有学前教育特点的家园共育、社区互动的教育模式,创设幼儿安全友好学习的社会支持系统。成立鼓楼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探索与总结符合金宝博 域特点的新课题、新成果,发挥鼓楼学前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道)
4.推进普特融合。加强统筹,对于经评估鉴定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优先安排至具备条件、相对就近的普惠性幼儿园接受融合教育,着力提高中重度特需儿童入园率。探索特需儿童半日制、小时制等多样化早期康复与教育服务模式。到2025年,学前教育阶段特需儿童入园率达85%以上。区级建立资源教师区内统筹调配机制,保障幼儿园专职特教教师配备。推进幼儿园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二)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5.加强内涵建设。以“追寻活教育思想时代之光,推进区域课程质量的整体提升”的江苏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为依托,推动幼教发展共同体通过团队协作式的研究和引领,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幼儿园课程的育人价值和科学内涵。通过区域推进,构建共同理念、聚焦核心主题、分层分项教研、孵化辐射经验,实现“共生共长、全域优质”的发展目标,彰显鼓楼幼教课程改革和发展的新风貌。加强省、市基础教育前瞻性项目、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6.深化教研改革。坚持教研为幼儿园保教实践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严格落实省定教研员选拔标准、配备数量和管理要求,加快实现按专任教师总数的5‰组建专职教研团队的目标。加强教研员专业培训,健全教研指导网络和责任区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均衡覆盖。加强幼小衔接、普特融合等领域的常态化联合教研。(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育局)
7.开展“园中所”学前教育研究。让研究深度入园,让学前教育在深度研究中发展。以省授牌的“活教育思想研究所”“综合课程研究所”领衔,成立区级研究所,形成政府支持、教育行政主导、高校科研院所智力支撑、名园协同引领、聚焦幼儿园课程改革与实践的研究机制,支持、鼓励一批具有发展潜质的园所及课程品牌不断成长,加快教学成果奖的推广辐射,打造具有鼓楼特色的优质课程体系和研学中心。推进前瞻性项目的研究、分层孵化教学成果,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全力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8.改进质量评估。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建立以儿童与教师发展为本的基于区域与园所的保教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强化幼儿园自我评估,注重过程性评估,聚焦班级观察,重点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加快建立一支由责任督学、学前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园长、骨干教师等组成的专业化质量评估队伍,以3-5年为一个周期,确保每个周期内评估覆盖所有幼儿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9.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落实《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作为教师准入、聘任、考核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充分发挥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师德先进集体等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师德失范处理机制等措施,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教。(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0.强化师资配备。认真执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省定标准,全面落实公办幼儿园独立法人制度,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为公办幼儿园提供保育、保安、餐饮等服务,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幼儿园专任教师均须持幼儿教师资格证上岗,其他人员应符合岗位聘任要求,编内编外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教师培训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1.加强培养培训。积极提升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各园应加强在职培训,并为幼儿园教师参加专升本、自考本科、报考在职研究生等提供便利和支持。完善公、民办教师全员培训机制,健全保健教师、保育员等岗前资质培训和岗后专业培训机制。加强对年轻骨干教师和管理人才的遴选和培养,建立梯次型后备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12.落实工资待遇。把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作为稳定教师队伍、提高师资质量和办园水平的重要工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在编与非在编教师工资水平基本相当,加快实现同岗同酬。各类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全面落实幼儿园保教人员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四)强化幼儿园管理
13.强化安全管理。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好各方责任,强化问责机制,规范配备具有资质的专业保安。持续开展建筑与特种设备安全、消防与燃煤气安全、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等常态化专项检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评估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工作要求,提高幼儿园本质安全能力。持续实施“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工程”,到2025年,达智慧安防建设标准的幼儿园占比达90%,其中新建幼儿园和省、市优质园全部达标。幼儿园积极参加市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应创尽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4.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行为。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区政务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督促民办园建立利益关联方交易信息公开制度,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必须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15.加快推进服务区制度建设。坚持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公平入园导向。探索建立符合本区实际的普惠性幼儿园服务区制度,逐步配套完善以服务区制度为主的招生方案,严格招生管理,确保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序入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五)完善支持保障
16.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设。落实南京市《关于优化调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统筹使用好原学免经费,确保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确保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部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保持相对稳定。推进实施学前教育新“三项工程”,重点聚焦普惠资源建设、教师队伍发展、安防能力建设等,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7.落实教育资助制度。落实《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宁教财〔2021〕1号),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制度。残疾幼儿进入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收的保育教育费,由区财政部门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保障相关经费。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成为定点康复机构的,由残联按规定结算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经费。(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提升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准确把握当前实际,聚焦突出问题,科学确定本区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二)健全体制机制。按照构建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落实“省市统筹、以区为主、街道共建”的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的办学体制。完善学前教育投入分担机制和投入增长机制。
(三)强化资金监管。教育、发改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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