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563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 生成日期: | 2024-01-2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金宝博 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文 号: | 鼓政〔2024〕17号 | 关 键 词: | 法治建设;法治政府;普法;法治思想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金宝博 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23年,金宝博 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中央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坚定对标找差、聚力突破提升,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努力以高质量法治助力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支持人大、政协依法履职。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决议决定,报告政府工作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及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支持区政协更好地参政议政。全区共承办建议和提案385件,其中省市建议提案18件、区建议提案367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在区级建议提案办理中,解决采纳(A类)333件,占90.7%;逐步解决(B类)18件,占4.9%;解释答复(C类)16件,占4.4%;办结率、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见面率(代表委员要求不见面除外)均为100%。
(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全区各单位通过“中国•南京”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96条,办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63件,按时办结率100%。全年共办理诉求工单202798件,按时办结率100%,年度平均满意率96.28 %,解决率92%。进一步深化“先解决问题再说”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考核通报,推进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建立涉企诉求办理工作机制,注重全程监管、提级办理、升格督办三项措施,推动热线服务企业效能。积极开展“有请诉求人到场”“不满意工单回头办”“问题现场解决问题”等工作举措,引导承办单位努力攻坚,压降重复诉求,有效提升热线诉求办理水平。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以落实南京市《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抓手,持续推动政策升级、激发市场活力,组织召开“深化作风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邀请企业代表、作风监督员等参会,动员全区上下全面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二是全面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逐项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清单,全面围绕“苏政42条”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完成时限,确保圆满顺利完成整改任务。三是持续抓好政策落地见效。聚焦“五拼五比晒五榜”竞赛活动,以构建“四敢”氛围为导向,制定我区《实施意见》,常态化压紧压实责任,确保“规定动作出硬招,自选动作出新招”;参照市考评办法制定“效能榜”区级比拼细则,对各单位指标完成、政策落实等工作进行考核,每周发布工作动态,每月上报创新案例,每季跟踪推进情况,每半年开展自查自纠,整体推进综合改革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全区已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应用场景40个,“学子雁回工程”等3个案例被市级采纳。组织各单位通过“宁企通”平台、企业服务专员、座谈会等“线上线下”活动,持续做好政策宣讲。全年营商环境专栏发布政策、解读235条,更新工作动态165条,通知公告53条。
(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以利企便民为目标,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持续推进企业“一照多址”改革,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开展“个转企”调研试点;将建设项目审批阵地前移,审批时间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加大“一件事”改革在高频民生行业的推广,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老旧商务楼宇改造一件事”改革在全区推广,试点“咖啡店开办一件事”改革上升为市级标准。二是以暖心服务为桥梁,化身参谋助手,拉近企业群众距离。推出“鼓利您”“小鼓帮安家”举措,梳理择取五处优质园区作为试点,自3月试行以来,已为500余家企业找到了新“家”;试行可容缺受理事项清单,为400多家企业在办理新设、变更等许可事项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受到企业群众好评;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增设完税凭证自助机和发票自助申领系统,实现一站式办理,满足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无窗式”需求;在鼓楼高新园区建设一站式“亲清政务港”,自助终端设备可实现409个政务事项一站式自助办理,同时通过代办、帮办等服务方式,将“政务港”纳入辖区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确保同质同效服务;推动完善网上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建设,认领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强对项目单位和中介机构宣传引导,切实提升中介服务质效。三是摸准企业需求,主动对接服务,营造友好营商环境。持续推进“跨省通办”机制建设,加快实现长三角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与山东、江西等省市地区签订“跨省通办”协议;为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为中建华东建设投资公司、中煤集团等区属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专门登记注册服务咨询及保障;打造多样化办理路径,提升“苏服办”鼓楼站移动端集约化、规模化、运营运维专业化水平。四是严格服务规范,持续利企便民,提升服务质效。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制度,2023年版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计173项,于8月底对外正式公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事项认领率、编制率、不见面审批比例、办理时限压缩度、即办件事项比例等均列全市前列;加大惠企政策传送力度,全年通过“宁企通”平台发布24条惠企政策,根据政策编制申报事项130条,49个事项兑现可“免申即享”,21个事项实现线上申报功能;开设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制作6万余份宣传彩页并广泛宣传发放。全年“宁企通”平台注册量为76274个,综合注册率83.52%,重点企业注册率100%。
(五)强化重大决策和备案审查工作。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及时发布《关于选送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面向区各有关部门征集决策事项;在各部门选送的基础上,由区司法局、区政府办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磋商,遴选合适项目,报区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小切口,力求具体事项“项目化”、与“社会民生”关联度较高、可操作性强,便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步骤法定程序落实,本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已在区门户网站公开。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相关程序规定,推进备案审查常态化、合法性审查精细化、建议审查实效化。审查以区政府名义或由领导批示的以部门名义签订的行政合同52件;完成全区规范性文件审查4件,出台3件;各类征求意见31件。按照省委巡视要求,对区政府2018年以来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相关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形成专报。
(六)统筹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求凡是拥有许可事项的部门,特别是重点民生部门,进一步加大梳理、判定、甄别力度,做到应纳尽纳;系统梳理总结两年来的工作情况,统计事项办件量,并做好数据分析研判;全年累计办理营业执照设立住所变更、企业注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法律援助、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等事项23868件,大幅超过去年总量。二是推动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作重点工作提示,提醒关联单位逐一对照,逐项认领,并参照举措建议抓好贯彻落实;发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于或减轻处罚清单细化及落实情况》指标说明,督促重点执法部门抓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依法依规免罚轻罚;全年累计行政处罚18617件,其中不予处罚3548件(免罚金额301.34万元),减轻处罚195件(减轻金额735.21万元),从轻处罚131件(从轻金额275.37万元)。三是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组织召开金宝博 企业行政合规指导部门联席会议,制定我区企业合规指导清单,首批涉及9家单位、共计136项;结合“五拼五比晒五榜”活动要求,开展企业合规指导,定期报送有关数据,全年累计指导企业17773家、累计指导17080次,报送典型案例2个、其中金融监管局案例被江苏省处非办采纳推广。四是巩固创新综合执法协调监督机制。积极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综合执法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提出下一步优化和改进举措;组织相关街道迎接市局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对“一市一清单”提出合理化建议;召开街道综合执法联席会议,通报上级调研有关情况,介绍先进街道工作经验,并开展交流研讨。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系统梳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落实,树立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良好形象。组织全区1072名行政执法人员和20名新申领证件人员进行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全区执法部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会同区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合作办法》,依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原则,拟定了8项协作事项,并明确了相关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重点开展了执法争议研判、企业合规指导等工作。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督纠错力度,发挥其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常态化开展出庭应诉、行政败诉、司法建议落实等情况统计通报,针对败诉案件,分析败诉原因,举一反三,提出对策建议,敦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有效推动复议纠错案件和行政败诉案件“双下降”。结合“行政复议能力和质量提升年”活动,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着力强化行政应诉职责,提高行政应诉能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与和谐稳定赋能法治力量。行政复议方面,全年共收到区部门街道作为被申请人案件258件,其中受理前撤回48件,不予受理4件,实际受理206件;审结203件(含上年度结转33件),其中实质性化解67件,化解率33%;直接纠错23件,纠错率11.33%。共收到上级通知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案件11件,其中驳回复议申请5件,维持5件,其余1件正在审理中。行政应诉方面,全年共收到区政府作为被告案件82件,其中一审54件,二审26件,再审2件。截至目前,共收到判决书、裁定书62件,其中败诉2件,1件已生效,1件在上诉期中。本年度区政府诉讼案件共开庭审理55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其中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庭1次,在全市率先完成该项考核指标。
(八)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落实落地“平安护民”十项举措,在全区13个街道选取26个小区作为平安小区建设示范点培育,以点带面,打造全区“大平安”格局。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方面性突出治安问题整治,挂牌整治2处群众反映强烈、发案情况突出的小区和电信网络诈骗发案高的地区,建立平安守望点39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区政法各单位配发《反有组织犯罪法理解与适用》指导用书,定期调度扫黑除恶工作,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不断前行。全年,区公安分局立案查处九类涉黑恶案件350起,破案176起,抓获涉黑恶九类犯罪嫌疑人308人,刑拘199人,已移诉九类黑恶人员219人;区检察院办理九类罪名起诉案件57件142人;区法院审结九类案件56件160人。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截至12月,区公安分局共破电诈案件962起,累计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1679人,冻结资金返还273笔,位列全市第一;区检察院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346人;区法院审结电诈案件39件66人,关联案件152件339人。开展反诈资金预警见面劝阻行动,全区预后被骗率逐月下降,由最高时的20.3%降至0%,累计止付资金13.8亿、冻结2.4亿,防止6000余名群众被骗,避免损失1900余万元。
(九)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推进“矛盾风险大攻坚”行动,统筹力量资源,协调推动房地产、金融、教育、劳动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领域风险防控工作。密切关注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引发的涉稳风险,重点做好国睿科技园项目规划公示、燕江华能变电站文勘地勘、绿地海泊紫金A地块交房等项目和金盛火灾善后的涉稳风险隐患稳控。充分发挥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协同做好重大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今年我区排查出来的38个风险隐患,已化解16件,8件稳控,14件正在推进中。全年“宁稳通”风险管控平台推送涉稳信息235条,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街道及时处置。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体系,全年报备11个稳评项目,全部完成备案审查。组织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等系列行动,积极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化解、进京访突出矛盾“百日会战”、信访突出问题“双月攻坚”、重点领域信访问题攻坚等工作,全力做好三级两会、杭州亚运会等重要活动和敏感节点信访保障,明确牵头部门、属地街道责任,通过精细化解、分类化解、联动化解,着力消除存量风险、管控增量风险,今年以来全区进京访 59批次,占全市比重8.6%,同比2019年下降80.7%,列全市第5,实现了减量退位目标;其中涉法涉诉11批次,同比2019年下降85.5%。全省基层突出矛盾纠纷问题专项整治排查的突出矛盾纠纷 60件,已化解54件,整体矛盾化解率90%,其中涉法涉诉10件已全部化解。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第三批国治件信访事项71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结,化解稳控率100%,其中涉法涉诉15件,已化解14件。
(十)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采取常驻、轮驻和邀驻相结合方式建设区级“一站式”平台,依托街道综治中心,因地制宜,采取“合署办公”和“随驻办公”模式打造街道“一站式”平台,年底前平台建成率30%。积极开展“万名调解员入网格进万家”活动,落实区、街、社区三级调解组织预警机制,区每月、街道每半月、社区每周进行矛盾排查,并及时进行分析,将矛盾化解在早、在小。采取“条块结合、网格梳理”的方法,实行联查、联调、联控,做到纠纷排查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13个街道及120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战场、主力军作用,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组织纠纷排查14133件,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1271件,成功调解11271件,成功率100%。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成立退役军人专门调解室,依法独立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涉及退役军人的矛盾纠纷,并在各街道设立工作站,及时、便捷调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加大企业调解机构的建设力度,成立了热河南路街道商会调解中心、浙江小微企业商会调解中心、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公司调委会、南京江东实业总公司清江公司调解工作室四家调解机构。全面深入推进“苏解纷”小助手的注册使用,各街道社区宣传栏张贴“苏解纷”小助手宣传册,充分利用广场活动、法治课堂、个案调解等时机,发放宣传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苏解纷”小助手的知晓度和注册人数,提高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调处的满意度。
(十一)夯实各单位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统筹做好中期评估验收相关工作。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普及,加强国家安全、长江大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止电信网络(养老)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通过组织“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农民工学法周”“12•4”宪法宣传周以及“4•8”司法日等集中宣讲活动,开展庭审进社区、律师大讲堂、广场法律服务等公益普法活动,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全年开展各类社会面普法活动240余场(次),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67场(次),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对中小微企业、小散经营户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帮扶活动670余次。建立普法责任履职评议制度,做到普法内容、普法对象、主要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五个明确,加强年度计划与月度反馈督察,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部门普法主体责任。按照五年内对全区重点单位开展一次“面对面”履职评议要求,于12月下旬组织4个部门和3个街道进行现场述职,并邀请高校教授、律师、社区干部、居民代表进行评议打分。全年各单位开展系统内法治学习教育110余次,专项普法类活动132场。因地制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江东司法所联合大成律师事务所创设“名侦探”普法视频号,凤凰司法所开发“普法知音号”小程序,中央门街道模范马路社区依托“和美驿站”开展普法宣传,团区委会同江东街道团委制作普法短视频、微剧,积极参加省级以上的征集评比活动,法治工作协会推出多部“圆嫂学法”系列法治漫画作品,《校园欺凌现象多维透视与综合治理》一书历经5年编撰完成,首版6000册已完成刊印、发行。
(十二)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援惠民生”全媒体宣传平台,线上推送法援知识和典型案例,接受咨询3万余人次;线下开展专题讲座 11 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5万余份。在全区重点民生部门设立法援工作站26个,构建了覆盖全区的法援惠民服务圈。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定期开展案件听庭、回访与评查,以规范监管提升办案量质同升。设立法援讨薪专窗,开通民工讨薪“绿色通道”,依法承办讨薪案352件,为当事人挽回薪酬194万元。优化调整了120个社区法律顾问队伍,严格落实每月下社区不少于8小时,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大讲堂”活动,整合法治资源开展法企同行、助企纾困公益法律服务。成立金宝博 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为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彰显巾帼法治力量。大力发展公职律师队伍,目前已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20家,注册公职律师16人。开展律师行业监督管理问题专项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督查约谈机制,依法调查投诉95起。建立“公证网格员”制度,实现公证业务进网入格全覆盖;构建“公证+律所”矩阵,探索复合式法律服务新模式,已对接律所80余家;推出便企“组合套餐”,量身打造个性化“企业定制”服务。主办全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推进会,受理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87次,出具侵权判定意见书32份,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案件36件。持续为老、弱、病、残特殊群体提供暖心公益服务,上门办证40余次,办理遗嘱公证261件,减免费用9.6万元。依托“公证云”平台进一步推进“不见面公证”,已在线办证40余件、咨询600余人次。与外事办、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对接工作机制,为涉外公证当事人提供代办认证服务及产权登记服务共计85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订购中宣部、中央依法治国办编撰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赠阅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领导;定制《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台历(2024年),普发全区各部委办局,做到人手一册。继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在党校主体培训班中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组织全区执法部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9月2日,在2023年度全区“一把手”政治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春福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拓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为区“高质量发展大讲堂”授课,先后组织专题讲座、专场咨询56场次,受众达8000余人次。
(二)扎实推进常态化“述法”活动。结合2023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及干部考核评议,第三次开展述法活动,进一步明确主体、内容、形式,并针对上年度述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参与述法的单位涵盖党群部门、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国企集团,共计68家,参与人数共计450余人(不含副区级以上领导干部)。针对上年度述法存在的不足,专门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认真对照“依法履职”载明的重点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突出行业特点,不必面面俱到,涉及的内容应与单位主流工作有较高的关联度,能够体现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采取的具体举措和取得的成绩。
(三)重点聚焦“中央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中央及省市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反馈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紧盯制约我区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和督察组反馈交办的问题,重拳抓整改,聚力抓提升,全面提升法治鼓楼建设水平。共计认领七大类20个小项共性问题,目前已经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其中包括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网上公开、街道法治工作机构设立等“老大难”问题。同时针对整改工作方案中我区未认领的共性问题,也逐一对照、举一反三。
(四)扎实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配合南京市做好《法治南京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严格对照省市要求,全面评估“法治南京建设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在我区是否达到“时间过半、完成过半”的进度要求,按时提交评估报告素材。在年度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专题部署本级“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工作,本着精简务实、突出重点,查漏补缺、便于操作的原则,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在法治建设全局中争当表率的要求,同时兼顾“十四五”末期我区要争创“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总要求,重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中期评估。
(五)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办会议,专题部署配合南京市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按时提交区县指定指标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组织全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收听收看南京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根据会议精神,结合阶段性工作部署,逐项做好跟进落实工作,统筹指导区各有关部门对照检查、查缺补漏、补充完善有关佐证材料。选送区检察院“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区法院“开启智慧执行新进程”等项目参与市级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优秀案例汇编,助力南京创建高水平法治名城。
(六)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机构建设,优化职能配置,规范工作流程,完成了新一轮委员会人员调整。重点健全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托司法所强化对街道法治工作协调推进力度,打通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目前,街道法治建设两个机构已全覆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由书记、主任担任,成员包括“五部一局两中心”分管领导;办事机构负责人由副书记(政法委员)担任,成员由司法所、党政综合部、平安建设部相关人员组成,统筹承担依法治区涉及街道的工作任务。开展法治薄弱社区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推进法律明白人“建、管、育、用”一体化建设,推动“一街道一品牌”援法议事活动长效常态全覆盖。
(七)切实提升公职人员法治素养。制定《2023年全区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落实区委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学法)制度,全年常委会涉及法治建设、警示教育关联议题共计10次(项);11月8日,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王太高教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版)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线上旁听市、区两级法院推荐的典型行政诉讼案件法庭庭审,区政府分管领导,各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法规科室、执法科室有关人员共计1043人次参与旁听;7月6日,区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2020年-2022年全区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有效降低败诉的工作措施。组织全区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江苏省第六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先后组织两批59名新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体上看,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有: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问题上,缺乏长远安排、机制安排、专项安排,在学深悟透、见行见效、持续用力上还不够。在督促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问题上,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述法”形式较为单一,还存在一定同质化、形式化现象。在检查考核法治建设效果问题上,受限于目前考核框架设计,没有较好的区分度,尚不能准确评价每个部门的真实情况,考核结果与选人用人、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关联不大,缺乏导向性和约束力。在监督各级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问题上,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偏少、覆盖面不够,履行“五步骤”法定程序意识不强,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不够完整。在深化权力监督制约问题上,各级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重点市政项目、重点片区改造涉及的房屋征收或与之关联的行政强拆、行政赔偿、信息公开等行为,行政败诉案件和复议纠错案件较多,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的力量还比较薄弱。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问题上,对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申请事项容缺受理、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开展合规指导等为企业松绑减负的重大举措上,缺乏“压紧压实责任”的传导渠道,推动难度较大。在法治宣传教育普及问题上,一些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意识不够强,“普法履职评议”“援法议事”开展还不够规范,各种普法活动公众参与度不高。在基层基础建设问题上,缺乏专职人员和专业力量,两级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街道将法治建设工作简单等同于司法行政工作,一些特定工作(原法制办条线业务)指派司法所承担,明显超出其能力范畴。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年度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体推进法治鼓楼、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十四五”末期争创“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党对法治鼓楼建设的全面领导,系统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制度机制。加强区级委员会及办公室机构建设,优化职能配置,规范工作流程,重点健全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托司法所强化对街道法治工作协调推进,打通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研究探索“集中述法”与“普法履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操作、可固化的经验做法。以述法工作为龙头,重点强化高质量发展绩效监测评价、法治建设监测评价、市对区党建考核(法治建设)三大考核任务的协调推进力度。积极参与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做好配合南京市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地检查评估工作。系统梳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的短板弱项,持续抓好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二)健全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认真贯彻落实《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议事决策规则》,在重大行政决策中提高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强化政府及部门合同审查把关,进一步规范政府参与经济活动行为,减少争议纠纷,防范法律风险。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序拓展并务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申请权力事项容缺受理、“证照分离”改革等实际应用范围,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实现更多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网上办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企业的合规指导力度,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依法依规合理适用裁量权基准免罚轻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松绑减负。务实推进街道赋权执法,落实“一市一清单”,逐步提升复杂案件办理比例。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督纠错力度,发挥其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常态化开展出庭应诉、行政败诉、司法建议落实等情况统计通报,针对败诉案件,分析败诉原因,举一反三,提出对策建议,敦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有效推动行政败诉和复议纠错案件“双下降”。
(三)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统筹“法治社会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常态化开展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法律知识竞答评比活动。进一步筑牢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持续开展法治薄弱社区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推进法律明白人“建、管、育、用”一体化建设,推动“一街道一品牌”援法议事活动长效常态全覆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积极推广“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应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解读链接:
//jbbofficial.com/glqrmzf/202401/t20240122_4151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