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24097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知识产权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金宝博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0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宝博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评价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鼓知发〔2024〕5号 | 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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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宝博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评价工作的通知
驻区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南京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金宝博 “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大力推进我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工作,提升我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水平,根据《金宝博 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鼓政规〔2023〕2号),现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评价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在金宝博 注册并纳税的主要开展专利、商标业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各服务机构应当自2022年以来未被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名单,不存在挂证、无资质代理、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评价申报书;
2.申报书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律所执业许可证(含登记页);
4.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证明;
5.专利代理师情况统计表(商标服务机构无此类人员的,不提供);
6.从税务系统下载的2023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7.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三、相关要求
1.同时开展专利、商标业务的,选择其一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存在弄虚作假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向社会公布。
2.提供纸质件2份,A4纸胶装成册。提供PDF电子文档1份,将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按顺序扫描合并;提供申报书(即申报材料的第1项)WORD电子文档1份。请于4月18日周四18:00前将纸质件2份快递寄出或送达至我局,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丁潇凡,025-83235753,金宝博 上海路152号市场监管局300室。
附件:
1.知识产权(专利)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评价申报书
2.知识产权(商标)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评价申报书
3.专利代理师情况统计表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