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2092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 生成日期: | 2025-03-2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区政府关于收回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通知 | ||
文 号: | 鼓政〔2025〕34号 | 关 键 词: | 清单;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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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收回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收回南京市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函》(苏司函〔2025〕2号)通知精神,区政府决定收回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回原部门赋权街道的行政处罚权76项,其中:民族宗教事务局18项、住房保障和房产局14项、国防动员办公室(原人民防空办公室)4项、城市管理局27项、市场监督管理局9项、卫生健康委员会4项。一并收回行政强制措施13项,其中:城市管理局6项、市场监督管理局7项。
二、保留城市管理局赋权街道的行政处罚权10项,行政强制措施1项。
三、原赋权部门要做好相关行政权力的收回和承接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确保权力平稳过渡,避免出现管理空白。
四、各街道办事处要配合原赋权部门做好收回工作,保留的赋权事项纳入街道“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城市管理局要配合做好保留事项的相关衔接工作。
五、自2025年4月1日起,各街道办事处按照保留的赋权事项依法履职,已立案但未完成的处罚事项,一律移交原赋权部门承接处理。
附件:
1.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街道收回行政权力事项(89项)
2.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街道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1项)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