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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3548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组配分类:    解读材料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12-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金宝博 进一步鼓励和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青年大学生;大学生创业;创业;奖励;金宝博 ;创业项目;实施意见;创业企业;创业载体;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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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博 进一步鼓励和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金宝博 进一步鼓励和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印发。为方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意见》内容,现将文件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2年,南京市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对于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创业载体、创业场地和创业指导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为吸引大学生创业,2013年、2016年我区先后出台《金宝博 鼓励和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实施意见》(鼓政〔201385号)、《金宝博 进一步鼓励和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的实施意见》(鼓政规〔20164号),资金投入由每年500万元增加至800万元,用于奖励青年大学生创业者、大学生创业载体,扶持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机构,以及开展大学生创业等活动。因形势发展变化,《金宝博 进一步鼓励和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的实施意见》(鼓政规〔20164号)部分条款已与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经起草单位区人社局广泛征求意见,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报区政府同意后予以修订。

二、修订内容

1、删除原文件第二条第二款:(二)每年新建成一个大学生创业载体。

2、原文件第四条: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代表我区申报优秀创业项目并获得奖项且在我区落地,该项目在获得市政府直接补助和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投资后,由区财政按照市奖励额度的50%,对创业者获奖给予一次性优秀创业项目奖励。条款最后增加“(需在获奖次年申报)”。

3、原文件第五条第一款:青年大学生在我区初始创业并办理《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入住大学生创业载体且创业项目通过3个月预孵化期的,免费提供面积不超过30 平方米、时间不超过3年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采取创业者先行缴纳,区政府每年统一补助的形式。

修改为:青年大学生在我区初始创业,入住大学生创业载体且创业项目通过3个月预孵化期的,免费提供面积不超过30 平方米、每天每平方米不超过2元,自青年大学生创业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时间不超过3年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采取创业者先行缴纳,区政府每年统一补助的形式。

4、原文件第五条第二款:青年大学生在我区大学生创业载体以外租用经营场地或者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凡是在本区工商登记注册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给予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创业企业每年每户10000元和4000元,补贴期限为3年。

修改为:青年大学生在我区大学生创业载体以外租用经营场地或者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凡是在本区工商登记注册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经所在街道现场调查审核后申报,区大创办复核后给予场地租金补贴。租用场地或自有房产的,补贴标准分别为创业企业每年每户10000元和4000元,补贴期限为3年。街道每年跟踪回访企业经营情况后提出下一年度的补贴意见。

5、原文件第八条:引导、鼓励驻区高校盘活整合老校区资源,力争每所理工类、综合类院校兴建一个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载体。经认定为区级、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的,区政府根据建园面积实行分级一次性创业载体建设奖励。即:5000平方米以内的,按60/平方米给予奖励;超过 5000平方米不足10000平方米的,对超过的部分按50/平方米给予奖励;超过100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40/平方米给予奖励。单个创业园(基地)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修改为:鼓励以多种形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基地)。引导、鼓励驻区高校盘活整合老校区资源,力争每所理工类、综合类院校兴建一个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载体。经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的,区政府根据建园面积实行分级一次性创业载体建设奖励。奖励资金分段计算,5000平方米以内的,按60/平方米给予奖励;超过 500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给予奖励。单个创业园(基地)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原文件第十七条:本实施意见中各项扶持政策享受范围为在金宝博 办理《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并在金宝博 登记注册且缴纳税收的创业企业和项目

修改为:本实施意见中各项扶持政策享受范围为办理《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并在金宝博 登记注册且纳税地为我区的创业企业和项目。

7、同时删除原文件第四条,第五条第一、第二款,第六条,第十一条中“在我区办理《青年大学生创业证》”的约束性条款。第十四条“《青年大学生创业证》”修改为“《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

三、生效时间

《意见》自202111日起施行。



文件链接:

//jbbofficial.com/glqrmzf/202012/t20201229_3022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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